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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陈胜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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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吴广是九百戍卒中

最不愿意坐以待毙的,

也是最有头脑的人。

铁网帝国

从某种意义上说,金城千里的大秦王朝,是被陈胜和吴广推翻的。尽管陈胜、吴广的起义军很快被章邯的政府军镇压,他们的“张楚国”也只存在了六个月,但,没有前面的陈胜、吴广,就没有后面的项羽、刘邦,也就没有大秦帝国的二世而亡。

这一点,毋庸置疑。

可疑的是,雄才大略的秦始皇,难道当真认为他的王朝是“子孙帝王万世之业”?对于帝国可能面临的挑战和危机,他难道事先一点警觉都没有?

有的。

一统天下之后,秦始皇并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相反,他对自己的革命成果能否巩固,可谓费尽心机。

为此,秦始皇做了好几件事情。

最重要的一件事,当然是废封建,设郡县。实际上当时的封建与郡县之争,双方着眼的都是国家的安全和政权的稳固。分歧仅仅在于,王绾他们认为分封诸侯才能保家卫国,秦始皇和李斯则意见相反。

不过,秦始皇的认识,又比李斯更胜一筹。

李斯的看法,是封建并不保险。李斯说,周王分封的诸侯到处都是,何其之多。保卫了天子吗?没有。他们自己反倒视如寇仇,打得不可开交,周天子连和事佬都做不成。封建诸侯,是维稳呢,还是添乱?

秦始皇的看法则更深刻。他干脆认为诸侯的存在,本身就是“不安定因素”。秦始皇说,天下征战不已,就因为有诸侯。有诸侯,天下就成了江湖。大家都争当老大,还有不大打出手的?恢复封建制,岂非制造战争?[1]

结论是:实行郡县制,帝国才能长治久安。

历史证明,秦始皇是对的。

事实上,大秦帝国刚刚灭亡,封建制度就在项羽手中复辟。此公称霸天下后,一口气封了十八个诸侯王。结果怎么样呢?重开战端的忧虑不幸被秦始皇言中。而且最后灭了项羽的,正是被他封在汉中的刘邦。

接下来,刘邦又差一点重蹈覆辙。

刘邦称帝之后,同样面临着“要封建还是要郡县”的纠结。最后迫于压力,不得不折中调和,搞“一朝两制”,在天子直辖的畿辅设郡县,畿辅之外封王侯。这就是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

显然,这是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产物。其结果,不是异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乱。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反。汉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焦头烂额,史称“困平城”。公元前195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呜呼,史称“病流矢”。刘邦的皇帝生涯,竟是在平叛中度过的,而且按下葫芦起来瓢。

此后的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连续三代不得安宁,前有诸吕封王,后有七国之乱。朝廷不得不殚精竭虑,软硬兼施,直到汉武帝元封五年才算摆平(详见本中华史第八卷《汉武的帝国》)。

封建,岂非“战争的策源地”?

相反,郡县制却很快就体现出它的优越性。柳宗元曾这样总结说:秦末天下大乱,有叛人而无叛吏(有叛逆的民众,没有叛逆的官员)。汉初天下大乱,有叛国而无叛郡(有叛逆的封国,没有叛逆的郡县)。中唐天下大乱,有叛将而无叛州(有叛逆的将领,没有叛逆的州府)。柳宗元认为,这就是郡县制的好处。

由此他得出结论:封建制不可恢复,郡县制不可废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2]

也许吧,也许。

事实上,封建与郡县孰优孰劣,是一个可以展开讨论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而且,立场不同,结论也不会相同。但可以肯定,秦的灭亡绝非因为实行了郡县制。相反,这种制度是有利于秦帝国的。

那就来看看秦的郡县制。

按照郡县制,帝国不再分封诸侯,而是分为中央和地方。中央有国家元首,这就是皇帝;有政府首脑,这就是宰相。宰相包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号称“三公”。三公之下有“九卿”,相当于政府部长。

地方则分为郡和县。县隶属于郡,郡隶属于中央。郡的长官是郡守。县的长官,大县叫县令,小县叫县长。他们的副职,郡有郡丞、郡尉,县有县丞、县尉。

县以下,是乡。乡的负责人,是三老。乡以下,是亭。亭的负责人,是亭长。亭以下,是里。里的负责人,是里魁。里以下,则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

显然,秦的郡县制,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垂直系统。中央政府管郡,郡管县,县管乡,乡管亭,亭管里,里下还有什和伍。至高无上的是皇帝,最底层的是小民。

这是一张铁网,既不疏,更不漏。

它也是一架机器,一架像电脑一样设定了程序,可以自动运转的统治机器。这架机器是由皇帝操控的。皇帝只要掌握了总开关,帝国就会像巨轮一样驶向前方。

秦,就是这样一艘“泰坦尼克号”。

现在已经无法确知这架机器的安装和运行情况。但可以肯定,它的设计复杂而缜密。整个系统以县为关键,为节点。县及县以上三级:中央、郡、县,设官;县以下也是三级:乡、亭、里,设吏。官是“流官”,由中央派遣和任命;吏则“乡绅”,由本地有产业或有德行的人充任。郡县长官是外地人,而且可以调任,就不怕他们变成一方诸侯;乡亭小吏是本地人,则足以摆平江湖,搞掂子民。

这可真是煞费了苦心。

在这样严密的控制下,被称为“黔首”的民众,包括代理皇权的官员,又哪有反叛的可能呢?

几乎没有。

那么,秦始皇放心了吗?

也没有。

焚书坑儒

确立了郡县制以后,秦始皇又连出数招。

第一招是“修驰道”,也就是修建以咸阳为中心的全国“高速公路网”。第二是“去险阻”,也就是拆毁六国在险要之处修建的长城巨堑和城郭要塞。第三是“决川防”,也就是决通六国所筑阻塞水道的堤防,疏浚鸿沟,开凿灵渠。第四是“销兵器”,也就是没收全国各地民间的武器,集中运到咸阳,铸成大钟和铜人。第五是“大移民”,也就是将天下豪富迁徙到咸阳,据说多达十二万户。

这些举措的用心,是显而易见的。

实际上,帝国的危险无非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草民造反,二是六国复辟,三是蛮族入侵。但无论造反还是复辟,都要钱,要武器,要据点。现在,要塞毁掉了,武器没收了,富豪变成了穷光蛋,他们还造什么反,复什么辟?何况就算变生不测,有了驰道,通了水路,皇帝随时都能调兵遣将,不怕他们翻了天。

蛮夷戎狄也不难对付,因为秦始皇有的是铁骑,有的是劲旅。他北筑长城,南征百越,并将征战所得之地设为郡县。北方设九原郡,南方设南海、桂林、象郡。于是“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抱怨”,正所谓“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3]

即便如此,秦始皇仍不敢掉以轻心。

他勤政。每天不看完一百二十斤的章奏(竹简),绝不休息。他谨慎。他的殿上,绝不允许有人携带武器,卫士不得命令则不能上殿,以至于荆轲来谋杀他时,所有人都只能干瞪眼。他狐疑。他的住处每天都不一样,谁要是暴露了他的行踪,谁就是死罪。他残忍。有一次,他对李斯的批评被传出宫外。由于查不出泄密的人,便将当时在身边的宫女、宦官和卫士全部杀掉。

设防如此,秦始皇该坐稳江山了吧?

抱歉,还没有。因为天下偏有不怕死的人,也偏有直言不讳、喜欢唱对台戏的人。

比如淳于越。

淳于越是齐国人,职位是博士。博士就是负责议论政事和掌管礼仪的官员,始皇时期有七十个,领班则叫“仆射”(射读如夜)。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国宴,七十位博士集体上前敬酒。仆射周青臣作为领班,便歌功颂德,大唱赞歌。

周青臣说,陛下“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威德呀!

秦始皇龙颜大悦。

淳于越却忍不住了。淳于越说,周青臣这是乱拍马屁!殷、周两代之所以能够延续千年,就因为他们都分封了子弟和功臣。如今陛下自己当了皇帝,凤子龙孙们却变成了平民。将来一旦国家有事,又有谁会来救难呢?

这当然大煞风景。

何况这时的大秦,成为帝国已经四年。淳于越居然还重提封建,反对郡县,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过这一回,秦始皇倒没杀人。他的处置,是让已经担任丞相的李斯提出意见。作为丞相,李斯当然要受理此案。这不仅因为君主所命和职责所在,也因为他自己就是郡县制的拥护者,反封建的急先锋。

只不过,李斯的意见也不是杀人,而是烧书。

李斯上书秦始皇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很是不好,某些人以古非今,妖言惑众。他们上朝时在心里诽谤,下朝后在街头乱讲,靠非议皇上出名,以持不同政见为誉,带头制造流言蜚语,正所谓“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长此以往,势必君王威望尽失,民间结党营私,帝国危在旦夕。

问题是,何以如此呢?

李斯认为,政令不行,议论纷纷,全因为思想不统一,学术太自由,民间思想的影响大于官方号令。因此,唯有禁绝私学,才能正本清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秦始皇认同李斯的意见。[4]

于是,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中华史上一大要案,秦始皇和李斯也因此被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其实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秦始皇坑杀的也不是什么儒,更不是意见领袖,反倒无妨说是一群江湖骗子。但,不问青红皂白,就一次活埋四百六十余人,称之为暴戾总是不过分的。

关键是焚书。

焚书是事实。不过焚书的直接动机,却未必意在毁灭文化,更主要的还是钳制言论。当时的惩罚条例是:焚书令下达三十天还没烧书的,黥(读如擎)为城旦(额头或脸上刺字,白天守城,晚上筑城,刑期四年);聚谈诗书的斩首;以古非今的灭族。

惩罚最重的,是以古非今。其次,是街谈巷议。

由此可见,焚书的目的,是要一次性根除一切议论国事的可能。这当然是不折不扣的文化专制主义。但在秦始皇和李斯那里,则多半自认为理直气壮。因为废封建,行郡县,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关系到大秦帝国的生死存亡,必须进行到底,当然要“镇压反革命”。

那么,如果没有淳于越,会不会焚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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