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想了,她不会进娱乐圈的。”佛柏涧把霍时初的照片放到桌上,淡淡地说道。
“为什么?她确实说不想当明星,但只要我多劝她几次,她说不定就能改变主意了,这样的容貌,不仅娱乐圈多浪费啊。”金明感叹道。
“因为她是霍家的大小姐,就算最近霍老去世了,她也没落魄到要进娱乐圈卖脸、卖艺的地步。”佛柏涧面色平静地说道。
“你、你说她是谁?!”金明惊愕地问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是霍家的大小姐?霍氏集团的那个霍家?”
金明很希望佛柏涧否认,但他偏偏点头了:“没错。”
霍时初离家出走的消息并没有广为流传,所以与霍家交集不多的佛柏涧并不知道她已经基本上跟霍家断绝关系了。
“原来是霍家的大小姐!我就说怪不得她身上还有种很特别的气质呢,这大概就是用金钱和富贵捧出来的吧,普通人不可能有的……”金明一脸感慨。
不过他很快又自豪起来:“我就说我的眼光很好吧!你看我在大街上一眼就看中了霍家的大小姐,火眼金睛啊……不过霍小姐确实不可能进娱乐圈,唉!”
他说到最后又叹息起来了:“我还以为这次真的能捧出一个超级女明星了呢,没想到还是空欢喜一场。”
“说完了吗?说完了就滚出去,顺便帮我把门关上。”佛柏涧轻飘飘地瞟了他一眼,说道,金明是他的同学,两人的关系更像朋友而不是上司、下属,所以说起话来就没那么多禁忌。
“行行行,我滚……”金明垂头丧气地离开了。
等他关上了门,佛柏涧这才放下了手中的笔,重新拿起金明给他的那张霍时初的照片。
照片上的霍时初穿着一件浅蓝色的中袖V领短装上衣,淡淡的蓝色衬得她的皮肤莹白如玉,光洁细腻,仿佛在发光。
细细的腰肢仿佛不经意般露出一小截羊脂玉似的皮肤,仿佛一只手掌就能握住,格外惹人注目。
两条笔直修长、形状完美的长腿被笔挺的深蓝色牛仔裤包裹着,显得她有种英姿飒爽的美感。
侧脸线条完美,鼻梁高挺,红润的唇饱、满又漂亮,小巧可爱的耳垂上蓝色的圆形耳坠更显她的冰肌玉骨。
这确实是一个很美的女子,佛柏涧像是第一次意识到霍时初的美,拿着这张照片看了许久。
他以前虽然见过霍时初,对她的印象并不深,知道她年轻漂亮、优雅高贵,但也仅此而已了,跟其他千金大小姐像是被同一家新娘学校培训出来的一样,没有个人特色,千篇一律,连微笑的弧度都一模一样。
然而这回只是在照片上看见的霍时初,却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好像一只家养的金丝雀突然变异了,变成了一只黑翅鸢,凶猛、漂亮又充满野性,一飞能冲天,是不能被人所掌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