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芰荷,起床了!”这是我的室友兼同学,兼好友方波在叫我。
我一下子惊醒了。梦中的情景瞬间遗忘得干干净净。
怎么睡了一夜,还是这么累?
“哎哟,波儿,几点了几点了?是不是晚了?!我怎么就没听见闹钟响呢?”我忙问道。
“现在六点五十,还赶得上。我也奇怪你今天怎么这么贪睡,我都出去跑步锻炼一圈了,你还躺在床上。你平常醒的挺早的,也不像今天这样睡的沉,叫半天都不醒。”
我一听时间不早了,赶快一骨碌从被窝里坐了起来,不敢再像以前那样,醒了之后还要在暖暖的被窝里磨蹭一下,急急忙忙拉起毛衣就穿,结果情急之下,还把后面穿到了前面。嘴里嘟囔着:“怎么回事啊?连衣服都穿不上了?”
方波这时都已经梳洗过了。她看着我手忙脚乱的样子,笑道:“芰荷,你不用着急。这样吧,我先去餐厅,帮你买饭。你洗漱好之后,直接过来吃早餐。”
她总是这样善解人意。
方波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虽然个头不高,有点方形的脸颊两侧还有几粒雀斑,但丝毫也不影响她在我心目中的美丽。
有哲人说得对: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
更重要的是,我在她的眼里看到的是热情和善良。
不像某些女孩子,一眼望去,那股世俗和贪婪让人望而却步。所以,她的这份纯真就显得弥足珍贵。
这也是她和我能做好朋友的一个重要原因。
她转身去储物柜中拿了自己的不锈钢饭盒,然后又挑出了我的红色饭盒。在走出去的那一刹那,她回过头说:“记住,我在老地方等你。”说完,一侧眉毛向上一挑,抿嘴一笑。这是她的招牌动作,很可爱。
很多回,我都试着学习她挑眉毛的动作。结果发现,我的表情肌远不如她功能齐全。就像我的运动协调能力不如她一样,通常只是对着镜子挤眉弄眼,眉毛却执著地守在原处,一动不动,倒是把她惹得哈哈大笑。
“好的,谢谢你!我马上就到。”我真得很感激,也很庆幸有这样一位好朋友。
十分钟之后,我已草草梳洗完毕。一把拉过自己深咖色半长的羽绒服披在身上,边走边系拉链,冲出了宿舍楼的大门。
一股寒意顿时扑面而来。现在仍是A市的冬季,最冷的三九天,呼出来的温暖气息遇到寒冷的空气,顿时凝成了白色的水雾。
这是我最最不喜欢的季节!
一到冬天,我的手脚总是冰冷如蛇,就好像在外面冻了一夜的石头,不管怎么保暖,都是徒劳。
原本白皙如玉的皮肤,因为严寒,变成了一种灰灰的,黄黄的颜色,还透着些许的紫色,更让我对这个季节没有什么好感。
寒气透过我的鼻孔、耳道,霸道地往进钻,我的鼻子酸溜溜的,耳朵冻得生疼,连自己说话都有些听不清楚了。
这个可怕的季节!还好有那漫天飞舞的洁白的雪花,和雪后那银妆素裹的琉璃世界,要不然真不知道怎么过寒冬。
也许,我讨厌的只是寒冷罢了。
那种让人身体僵硬的寒冷会一点点地渗透到人心里去,连心里也会结上冰。那种感觉光是想一想就让人很不快。
如果雪花和温暖可以并存该多好!明知不可能,明知这个奢侈的愿望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但还是喜欢幻想一下。
一个人独处的时间久了,与人交往的能力会下降,但想象力却会生长得枝繁叶荗。偶尔将这些奇异的想法翻出了晾一晾,自娱自乐一下。
方波喜欢这个季节。而且每天早晨还坚持出去晨练。想想我都不寒而栗。而她却说,寒冷的空气让她觉得脑子格外清醒。
七点钟,天还没有完全放亮。但整个大学校园早已经从沉睡中苏醒了过来。甬道上到处是来去匆匆的学子。或腋下夹着书,急急赶往教室的,或站在女生宿舍楼下,扯着嗓门,叫女朋友名字的。或借着微弱的路灯,在喃喃读着英语的。
我出门朝右拐,走上了梧桐大道。这个甬道两旁全部栽种的是北方常见的梧桐树。时值隆冬,梧桐树已褪尽了绿色的阔大的树叶,只将极富曲线美的枝干裸露出来。
梧桐大道的右边是一片开阔的空地,这个露天运动场里,正有些不惧寒冷的男生,只穿着背心在操练篮球。动作矫健,身材魁梧,一看就知道是体育系的。
我顾不上看这些帅哥们的精彩投篮,只是脚步匆忙地穿过了梧桐大道,越过了腾飞路,来到了一座二层的长方形建筑之前。这里就我们的餐厅。
这座两层的建筑,外墙全部采用钢化玻璃,开阔,透明。就像一大块晶莹的水晶果冻,来到这里就感觉很有食欲。透过阔大的玻璃外墙,我看见方波正坐在我们惯常坐着的桌子前等着我。
“嗨,来得正好!我刚刚买好。”
她的脸红扑扑的,眼睛闪闪发亮,鼻尖上竟然沁出了些许细密的汗滴。真服了她,这天也能出汗。鼻子两侧的雀斑看上去也不是很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