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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他也喜欢红烧狮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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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慕景宸连眼皮都没抬:“我知道,有点脾撕裂,养几天就没事了。”

“有点脾撕裂?”何清远的声音猛地拔高:“我说你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脾撕裂?这病会死人的你知不知道?”

“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如果要死人,我昨晚上就死了。”

说着话,慕景宸站起身,和平时一样,脊背挺得笔直,没有半点受伤的样子。

何清远赶紧站起来:“你干什么去?”

“回公司!”

“你疯了吧?你是脾撕裂,会……”

“我知道,我是脾撕裂,不好好治疗会死人。”慕景宸的脸色很平静,声音里却带着明显的不耐烦:“所以,我现在回公司安排一下,悄悄来你这儿住院,对外就宣称我出差。你一周内必须把我治好,还有问题?”

何清远的脸皮子狠狠拧了两下,“得!话都被你说完,我哪儿还有问题?你快去快回,我会封锁一切消息,尽全力给你医治。”

“嗯!”拉开门,一只脚已经跨出去,慕景宸又说:“清远?我住院的事情,不要让你嫂子知道。另外,你每天都去景辉苑帮她治疗一下,留心观察她的头,一旦她再晕倒,赶紧给我打电话。”

……

慕景宸出差了,但景辉苑并不冷清。张妈搬过来照顾林可馨的饮食起居,王书每天也会打电话询问林可馨需要什么。而何清远,更是每天一早一晚都雷打不动地过来监督林可馨用药治疗。

本来林可馨的额头和手指伤得就没多重,相比较而言,她手背上的烫伤才比较严重。可是,有何清远这个国际著名的外科专家亲自帮她治疗,用的还是最好的药物,就算她手背上的肉被烫掉两块,估计何清远也有办法帮她补回来。

所以,慕景宸出差后的第三天,林可馨的伤基本上就全好了。

但何清远还是每天一早一晚过来,手就算了,毕竟祛疤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何清远带来的祛瘢痕药物再神奇,也不可能几天就让林可馨的手背光嫩如新。因此何清远说帮她除疤,林可馨也没多当回事。让林可馨莫名其妙的是,何清远每天过来,都会带一个像帽子一样的脑部扫描仪,就算天上下刀子,何清远也会说服林可馨戴上这东西,每天认认真真给她做脑部做扫描。

林可馨实在不知道何清远在干什么,问了几次,何清远都模棱两可东拉西扯,只说怕上次磕到额头留下后遗症,林可馨也就懒得再问。

转眼一周过去了。

慕景宸出差前,林可馨就悄悄问过王书,王书说这次是在国内开会,只需要一周时间,所以这天林可馨跟张妈一起去超市买了很多菜,准备好好做顿饭给慕景宸接风。

林可馨不大会做饭,张妈掌勺,她就在旁边给张妈打下手。

看见张妈准备做红烧狮子头,林可馨有点眼馋,凑过来问:“张妈?我听王书说,阿宸也喜欢吃红烧狮子头?”

“喜欢,这是宸少最喜欢吃的一道菜。”想了下,张妈又笑着说:“其实以前宸少不怎么喜欢,他从小就不爱吃肉,那时候老太太总说男孩子就要大块吃肉,怕宸少营养不良,还专门训斥过他。宸少就下了狠心天天锻炼,硬是把身体练得棒棒的,但还是不爱吃肉。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宸少突然就迷上红烧狮子头了,每天都要吃,把老太太高兴得不得了。宸少去美国读书期间,老太太还专门给宸少请了个会做红烧狮子头的女佣,每天照顾他的饮食。这些年,宸少的很多饮食习惯都变了,唯独这道红烧狮子头,依然是他的最爱。”

怎么这么夸张?就因为变得喜欢吃肉,专门请个女佣做红烧狮子头?林可馨咋舌,有钱人的世界真是搞不懂。

心不在焉地随口再问:“阿宸是多大的时候迷上红烧狮子头的啊?”

“十七岁!”张妈笑道:“我记得那年宸少刚好读高三,老太太还说怎么考个大学把孩子辛苦成这样,连不爱吃肉的小白兔,都变成大灰狼了。”

“小白兔?嗤……”林可馨一下子笑喷了,她实在没办法将慕景宸和小白兔这样的称呼联系在一起,要说大灰狼倒是有点像。

可能在老人心目中,自家的孩子都是最好最优秀的,林可馨觉得慕景宸又冷酷又高傲,张妈却没觉得。所以林可馨被小白兔的称呼逗得哈哈大笑,张妈却依然沉浸在对慕景宸儿时的回忆中,满脸慈祥地说:“谁说不是呢?宸少这孩子小时候可乖巧了,那么多小朋友一起吃饭、做游戏,个个搞得跟泥猴子一样,就他干干净净,还特别有爱心、懂礼貌,特别喜欢助人为乐。”

“他有爱心?懂礼貌?还助人为乐?”对上张妈莫名其妙的眼神,林可馨赶紧转移话题:“阿宸比我大三岁,他十七岁的时候我刚好十四岁,正在读初三。那时候我也是毕业班,也特别喜欢吃肉,我记得我妈妈好像也天天给我做红烧狮子头吃。”

张妈怜爱地看了林可馨一眼,轻叹着气说:“你们这些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天天吃红烧狮子头也吃不胖,宸少瘦,太太比他还要瘦。都这么瘦,什么时候才能怀上宝宝啊?”

话题突然被张妈歪楼到宝宝上去,林可馨再也不敢胡乱接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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