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了离家出走之后,楼兰开始计划起了行动的细节,从时间的选择到路线的安排,每一个细节楼兰都反复思考了好几遍,唯恐有什么差错。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准备好在外面生活的必需品,地图和钱是必须要带的,为了以防万一,还要带些帐篷、干粮、清水之类的户外用品,这样的话,如果不小心误入无人区,也不至于饿死荒野。
这样算下来,需要带的东西还真是不少,不过楼兰有储物戒指,这些都不是难事,三立方米的储物空间,相当于一间九平米的房间了,可以装下太多的东西。
“必须是在晚上离开。”楼兰回到自己房间后,卡妮娜姐妹已经都睡着了,他坐在软榻上,却无法静下心来冥想:“晚上离开,第二天早上才会被发现,这样我就有充足的时间走远些。”
“一定要写封信留下。”楼兰瞥了一眼熟睡中的两姐妹:“否则会连累这两个小妮子的。”
写好了信,楼兰忽然想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他没有钱。
需要的那些物品还可以去庄园里的仓库里去拿,可是钱,去哪里拿呢?楼兰忽然想起来,他长这么大,还没自己花过钱呢。
作为一个少爷,他想要什么东西都有人会帮他弄到,哪里有机会花钱呢?
这可怎么办?出门在外,总不能连个铜板都不带吧,楼兰把自己的房间转了个遍,才发现自己不止是没钱,甚至连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其实特蕾莎倒是给他置办了许多的金银宝石饰物,可他平日嫌弃那些金玉饰品麻烦,从来都不佩戴,如今连肠子都要悔青了。
现在他自己拥有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一套武士轻甲和一把武士长剑,这些都是高级的精灵武具,上面还刻有魔法阵,价值不菲。
作为一个准备把外面的世界转个遍的年轻人,楼兰当然不会傻到想要把这些东西卖掉----以后打怪升级可是全要靠这些的。
“看来只能先去仓库那里碰碰运气了。”楼兰已经感到有些困了,却是不得不继续忙活:“希望那里能有点值钱的东西。”
穿上隐身斗篷,楼兰来到了家里的仓库,这里除了存放一些不常用的杂物外,还有许多特蕾莎从皇宫中带回来的大箱子,整齐的码放在里面,多年来从未打开过。
仓库的位置离特蕾莎的卧房并不太远,守护的十分严密,平时都是锁着六道大锁,钥匙分别掌握在特蕾莎身边六名贴身侍女的手中,必须要六个人同时在场,才能打开仓库的大门。
“艾拉斯老师,你这隐身斗篷用来偷窥倒是个好东西。”楼兰一路上都是穿墙而入,路过侍女们的卧室时,正赶上一个美丽的侍女在换睡衣,吓得他赶紧跑开了。
仓库打扫的很干净,楼兰没费什么功夫就找到了一个外观非常精美的箱子,箱子上独特的飞龙骑士花纹表明,这乃是皇家的御用物品。
箱子没有上锁,打开之后,楼兰发现里面装的东西都十分的眼熟,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这里面的东西都是自己很小的时候用过的玩具和饰物之类的东西:
纯金的小铃铛、皮革缝制的小鸭子、毛茸茸的小熊。。。。一件一件,都被仔细的擦洗干净,整齐的码放在箱子里。
看着这些似曾相识的东西,童年的回忆在脑海中一一浮现,楼兰忽然感到鼻头有些微微发酸。
离开养育自己十五年的母亲,还是以这样一种不辞而别的方式,她应该会很伤心吧?
楼兰差一点就放弃了离家出走的计划!
直到他看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银色挂饰,这件挂饰的形状就像一块怀表,通体银白,表面闪耀着一股奇异的银色光芒,楼兰认得这种光芒,这是秘银特有的光芒。
秘银,是天风大陆独有的一种金属,非常的罕见,因为具有非常强的魔法亲和性,使得秘银成为了制作魔法装备的首选金属,同样的一枚魔法储物戒指,如果是用秘银来制作,储物空间至少能大上十倍还多。
轻轻按了一下挂饰上微微凸起的小点,挂饰便像怀表般一分为二,露出了里面一张栩栩如生的女人头像,正是特蕾莎十五年前的肖像画。
楼兰轻轻的向挂饰里注入了一丝魔力,想要看看这件秘银挂饰到底有什么魔法特性,随着魔力的注入,挂饰的另外一半上忽然射出了一道柔和的蓝色光柱,一本厚厚的羊皮书出现在光柱之中。
楼兰试着想要把这本书拿出来,却发现这书根本无法离开蓝光覆盖的范围,虽然能够翻看,却是无法取出来。
“这就是这件挂饰的魔法特性了吧,储存和禁锢。”楼兰心中有了一丝明悟:“怪不得这挂饰的储存空间这么狭小,原来还要分出魔力来进行禁锢。”
楼兰很喜欢看书,再加上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因此年仅十五岁的他,已经把能找到的书全都读了个遍,算是稳稳的读书破万卷了。
习惯使然,楼兰翻开了这本羊皮书,只看了第一页就让楼兰大吃一惊:
“对待生命你不妨大胆冒险一点,因为好歹你都要失去它。----查理曼·布里特。”
挥洒自如的手写文字和最后的签名,说明这本书的主人居然是现任的帝国皇帝----一个以武力著称于世的伟大征服者,骨子里也是一个大胆的冒险者。
怀着极大的好奇心,楼兰开始继续翻看下去,发现这本书其实是查理曼的日记,而且都是他本人亲笔写下的:
“为什么会有战争?因为天风大陆只需要一个统治者,这个人就是我,查理曼。。。”
“神权至上?狗屁,权力的分散只会导致国家分裂,天风神殿不过是我统治大陆的工具。。。”
“干脆让波吉亚这个唯利是图的小人成为教宗,那个不要脸的骗子,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神权的一种亵渎,这不是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