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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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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天哪,我竟然没认出来!”

丹尼尔说的很小声,但是他却忘了,某个男人极好的耳力。因此当之后他被某人欺压了一整年后,丹尼尔终于忍不住地嘟囔了一句“奥斯顿你这混蛋,我哪儿对不起你了到底”。

接着,闵琛敛了眸子,淡定地回答:“我的小提琴,很好。”

你瞧,一句话的事情,人家是能记住一整年的。

而对于罗遇森和里昂·扎耶夫两个人,闵琛已然深深地记入了心里,哪里是一句“已经被捕”可以原谅的?

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去年那个寒冷的冬夜,当他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来到太平间的时候,他并没有敢掀开那张白布,但是对方的一只手却无力地垂了下来,落在白布意外。

那只手已经僵硬发白,五根指头的指尖全是淤血。抠断的指甲、破皮的指腹,深深地烙印在了闵琛的记忆里,让他永生无法忘怀。

这是怎样的一种绝望痛楚,才能让一个小提琴家活生生地将自己的指甲抠断!

抬首看着此刻青年灿烂温和的笑容,闵琛眸子一敛,将更多的情绪都掩藏在了深邃的眼神里。

当事人再也不在意了,可是……他在意!

因为,这是他最心爱的人。

那些人,没有任何资格伤害他一分一毫!

“马上你真的要和我一起去帕雷森剧院吗?我觉得你还是到音乐之友协会大楼和丹尼尔他们碰头比较好,要不晚上我给你留一张座位,你去听听我们今晚的演出?”戚暮并没有注意到男人深沉的神色,他笑着给对方再乘了一碗粥,道:“我们剧院的《费加罗的婚礼》还是不错的,我可认为不比法勒大师的德交差上多少哦。”

闵琛薄唇微勾,眸子里的阴鹜一扫而空,他挑起一眉:“比法勒的好?”

戚暮王婆卖瓜:“必须。”

“嗯,我会记得告诉法勒的。”

戚暮:“……不可以!!!”

一场温馨甜蜜的早餐结束后,两人一起站在衣物间里换上外出的大衣。

俊美挺拔的男人伸手拿起了青年挂在衣物架上的围巾,正要为他系上,忽然便听戚暮说道:“对了,之前给你买了礼物竟然忘记给你了!”

闵琛瞳孔微缩:“礼物?”

戚暮轻轻颔首,一边从衣物间的格档里拿出了一只小巧精致的礼袋,他将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然后叹气道:“其实之前在巴黎的时候我就买了,不过现在才想起来要拿给你。我原本认为这样很有意义,只不过……和你的护腕,哦不手套相比,我觉得好像没那么有意义了。”

闵琛薄唇微抿,在心中暗自道:是手套、手套、手套!

戚暮丝毫没在意男人别扭的神情,他将礼袋里的金属手链拿了出来,轻轻扣在了男人的左手,接着,他将另一条手链也拿了出来,扣在了自己的右手。

戚暮抬手晃了晃那金属链子上的两颗宝石串珠,笑道:“这是只有在巴黎和维也纳才能买到的串珠。等以后我们去了其他地方后,可以再串上其他地方的珠子。我在学院的时候听很多同学说,他们经常和恋人买上一对,算是一起度过的时光的纪念。东西不是特别贵,但是很有寓意的。”

回答戚暮的,是男人温暖宽敞的胸膛:“嗯,是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

等到临出门前,闵琛伸手揽住戚暮的腰身,在他的唇上轻轻落下一吻,再出门时,两人各分两边,向着不同的方向而去。

帕雷森剧院离这实在很近,开车反而有可能遇见堵车的情况,还不如坐地铁。

因此当戚暮独自一人走在去往剧院的路上时,站在地铁站台上,他忽然感觉到一丝寒冷,于是便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副护腕……哦不,手套。

精巧漂亮的手链松松的挂在青年细窄的手腕上,仿佛护腕一样搞笑的羊毛手套,则挡去了外界的寒风。

即使是进了帕雷森剧院,被许多成员纷纷发现了那搞笑的手套,戚暮仍旧是毫不在意地挥了挥手,反问道:“我家爱人织的,不可爱吗?”

众人哄堂大笑:“小七,你的女朋友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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