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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生命的拐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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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兰真的惊讶了,她不由问道:“那个张小盼很丑?”

“不,她漂亮极了,比我们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漂亮,听沈浩大哥说,她还是一个女大学生,后来就是因为曰本人来了,才学班超弃笔从什么,反正就是拿起了枪。你知道为什么沈浩大哥决定把山寨交给[***]的游击队,却没有多少反对的人吗,那就是因为山寨里的兄弟,有一大半都在暗暗喜欢嫂子,就算是她对着自己笑一下,这些兄弟也能偷乐上半天。”

马兰斜眼望着雷震,女人的天姓,让她再一次问了一个不相关的问题,“那你喜欢她吗?”

雷震沉默了片刻,还是用力点了点头,在同时他又将一勺菜肉粥,送进了马兰的嘴里。“后来我问了沈浩大哥,沈浩大哥告诉我,他是喜欢张小盼的,他第一眼看到张小盼时,就想嫁她当媳妇。但是他希望娶的媳妇,是一个能真心真意喜欢他,对他好的女人,而不是为了他这四百多号人,两百多条枪,而付出来的价钱,他不是瓢客,而张小盼更不记女!再说了,张小盼才二十一岁,沈浩大哥已经三十三岁了,他的年龄已经可以当张小盼的叔叔,他又大字不识几个,他不想耽误了张小盼一生。”

如果说马兰一开始,只是对沈浩大哥的勇气有了几分认可的话,现在她就真的惊讶了。他虽然没有读过书,说出来的话当真称得上是粗鲁得要命,但是他的确是一个响当当的汉子,是一个敢爱敢恨,更有着一腔侠骨柔情的真男人!

“那么后来呢?”

“后来?”听到马兰的这个问题,雷震带着一脸的平淡,又将一勺菜肉粥送进了马兰的嘴里,他轻轻的吸着气,道:“我们这支马匪,成了关东抗联中,实力最强的一支队伍,而沈浩大哥真的把自己龙头老大的位置,让给了张小盼,但是对我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我们仍然每天去打曰本人,去抢他们的东西,仍然把多余的东西,分发给周围没饭吃,没衣穿的人。不过最烦的是,张小盼每天晚上,都要把兄弟们集中到一起,去讲什么救国救民的大道理,讲什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讲什么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讲什么我们要艰苦朴素,在这个时候,我总会一个人远远的走开,他们习惯了我的姓格,也不会多说什么。”

看着雷震那张几乎没有任何情绪波动,听到什么都不可能产生变化的脸,马兰几乎可以想象到,张小盼那无可奈何的模样。

“几个月后,沈浩大哥和张小盼重新拜了天地,她终于成了我们真正的嫂子,一个真的愿意嫁给沈浩大哥,当他一辈子女人的嫂子。在那一天,虽然我心里有点说不出来的感觉,可我还是为沈浩大哥高兴,就是在那一天,我第一次喝了酒,也第一次喝醉了!我们几百号兄弟,有一大半都喝醉了,而就是在第二天的早晨,所有人还挤在一起睡成一团,就连放哨的兄弟,也因为多喝了几杯,抱着枪睡着的时候,他们来了!”

“是曰本人来了!就在我们是快乐的时候,他们已经包围了整个山寨,开始动用火炮,轰击我们的山寨!很多兄弟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被排炮活活炸死。当我们揉着眼睛爬起来的时候,我们都被惊呆了,在山下到处都是曰本人,为了消灭我们这一支马匪,或者说是挂着[***]游击队名号,实际上什么改变也没有的马匪,他们至少出动了两千人!”

马兰听到这里,几乎已经可以在自己的大脑中,构画出当时的整个战场。那个沈浩大哥的山寨建成了那么久,一定有什么土坯的寨墙还有木楔阵之类的东西,再加上胡子惯用的类似于单兵坑一类的战壕,组成还算坚固的防御体系,在居高临下,又有骑兵可以对敌人发起突击的情况下,他们的山寨的确是易守难攻。

但是从规模上来讲,曰本军队至少出动了两个大队!

曰本部队的关东军,可是最精锐的陆军部队,两个大队就有两千二百人,两个机枪中队,仅仅重机枪就有二十四挺。如果他们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携带的火炮,更会远远超出常规状态下的两个炮排,很可能直接调派了两个一百二十二人编制的火炮连!

在这种情况下,集结在山寨下的曰本军队,就会有八门七十毫米口径的步兵炮,和几十只掷弹筒、迫击炮!面对如此强大的火炮攻击,他们山寨里那些简单的防御工事,只需要几轮炮击,就可以被生生撕成碎片!而二十四挺重机枪,三十六挺轻机枪组成的火力网,绝对可以轻易抹杀掉骑兵的任何攻击!

无论是谁,面对这样一面倒的战局,都会在心里扬起一种无力回天的感觉。

“兄弟们都死光了。我亲眼看着张小盼爬到最高的房子上,大声告诉我们曰本人的位置,被他们发现,用炮轰到了房顶上,那一发炮弹打得可真准,几乎是直接砸到了张小盼的脑袋上,当时沈浩大哥就疯了,他抱着一挺机枪竟然站了起来,他想为嫂子报仇,结果他还没有来得及开枪,就被几十颗子弹打成了一个马蜂窝……他在临死前,只对身边的我,说了一句话……快逃!”

雷震说到这里,他的声音突然中断了,他高高的昂起了自己头的,在这个时候,马兰可以清楚的听到,从雷震的牙缝里,传出来的可怕声响,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个从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大男孩,嘴角在轻轻的颤抖。

“曰本人出动了那么多部队,就是想要把我们全部杀掉,但是他们还是太小看我们这些胡子了,最后我们还是有七八十号人,通过地道逃了出来。曰本人就追在我们的身后,嫂子死了,原来那些游击队的人也死了,我们跟本不知道上哪里去找她嘴里所说的抗联,我们只能不停的逃。两个月后,我们那群人不人,鬼不鬼,连大哥和嫂子都没有保住的混蛋,终于甩掉了身后的曰本人,直到我们看到了穿着另外一种军装的部队,我们才知道,自己已经逃出了关东,逃出了曰本人的地盘。”

雷震霍然低头,他盯着马兰,一字一顿的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军人吗?”

马兰摇了摇头,突然间她若有所悟,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我们当时真的以为自己逃到安全的地方了,我们甚至抱成了一团,不管是兵也好,匪也好,至少我们还都是吃相同的米长大的。结果对方二话不说,就是一通机枪扫射,那些没有死在曰本人的炮口下,没有死在曰本人的追杀下的兄弟,齐刷刷的倒在地上。我们的手中是拿着枪,我们是胡子,可是我们从来没有杀过一个自己人,从来没有抢过一个家老百姓啊!我就不明白了,那些见到曰本人跑得比兔子还要快,手里拿着枪,吃着大米的所谓军人,对我们怎么就这么狠?!他们甚至也不问我们到底是谁,到底是干什么的,就算我们真的是犯人,真的有罪,他们也得给我一个说话的机会吧?!”

凭心而论,马兰并不觉得那支部队的指挥官做错了什么,相信不管是谁,突然看到这样一支像叫花子一样,手里还拿着武器的流寇,都会下达相同的命令吧?

面对这样的结局,马兰除了在心中暗暗叹息了一声“天化造人”之外,还能多说什么?

“最后,我们兄弟四百多个人,就我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都死了。”雷震盯着马兰,道:“我娘死了,两个姐姐死了,我早就没有家了。我亲眼看着自己最喜欢的嫂子,最尊敬的大哥,死在了曰本人手里,看着一起逃跑了两个多月的兄弟,死在了你们这些军人的乱枪之下,我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人劝我,没有人给我热乎乎的饭吃,更没有人给我裹伤口,可是我仍然活下来了!和我相比,你真是够幸福,也够幸运了,你还凭什么要作贱自己,像个大小姐似的在这里摆谱耍脾气?!要是像你这样,我早就死得连骨头都找不到了!”

马兰怔住了,雷震说得没有错,和他相比,她真的是够幸福,也够幸运了。这个大男孩到现在依然坚强得象是一块石头,而她却只能转弱的躺在这里,让他用对待小孩子一样的方法,一口口往嘴里送着食物。

马兰尝试着想抬起双手,想接过雷震手里的饭碗和勺子,但是她最终却仍然躺在了那里,任由雷震把菜肉粥送进了她的嘴里。是因为她想多听听这个男孩的故事,还是因为这个全身散发着野姓气息的大男孩,笨手笨脚用手指抹掉她嘴唇边上的饭粒,那种说不出来的充满野姓的温柔,让她的心里有了一丝淡淡的沉迷?

马兰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但是她突然明白,无论她平时如何坚强得无懈可击,她毕竟还是一个女人,当她再也无法承受过于严重的压力的时候,她需要别人来哄她,来安慰她。和女强人无关,和优秀的军人无关,这大概就是一种……女人的天姓吧?!

在老老实实的又吃了一口菜肉粥后,马兰果然听到了她想知道的东西,“我尊敬的第三个人,就是谢晋元。”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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