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后。
伊修坐在自己新营房的壁炉边,他脱去了外面的斗篷,只穿着自己的盔甲,椅子旁边靠着的是一个巨大背囊,他现在和菲利克斯,赖利,伯恩特都在第一万人队的斥候部队中任职,而且都在同一小组中,菲利克斯整个这个小组的组长。
也就说伊修从一名堂堂的小队长直接被降职成了一名普通士兵,不过伊修对此完全没有人意见,因为第一,他和一群昔日的兄弟得以重聚,第二,斥候部队的待遇是非常高的,普通士兵的待遇都要高出正常部队小队长的待遇,当然斥候部队的阵亡率也是普通士兵的很多倍。毕竟侦察这个活计不是好干的。
就那现在来说,大部队两天后才出发,可是斥候部队已经接到了早餐过后就出发的命令。唯一值得高兴地就是,斥候是有马骑的。
伊修吃掉嘴中最后一块面包,然后起身提起自己的行囊,走出了营房,现在其余人都还在食堂吃饭,而他则宁愿用这吃饭的时间来检查马匹。
马在北地人的心中是有着超然地位的,在很多城镇农村中一户人家的生活水平是高是地都取决于他们家有几匹马,因为北境是没有牛这种东西的,所以普通人家中的大型牲口就只有马;长毛脚马。
虽然长毛脚马和脚马长相外形都非常的相似,几乎可以说就是一样,但是长毛脚马并不是脚马,也没有脚马那么珍贵,是真正北境军队中的常用马。
伊修先将自己的背囊妥当的放置在马背的后方,然后再身上的武器固定在马背的前方,人还没上去马就已经有了不轻的负重了,不过这并没有什么,长毛脚马和脚马都是以高负重高耐力而闻名的,一个最普通的长毛脚马,其耐力和负重能力都是普通马匹的数倍,它们其实是北境军队战力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伊修处理完自己的马匹之后,又去处理其他人的,在马上固定货物是非常讲究的手艺活,固定的不好,重物在马匹移动中会产生更大负担,从而消耗马匹的耐力,降低骑士前进的速度,这种事情当然是谁都不愿发生的,但又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怎么合理处理马匹上的重物,所以伊修只能代劳为战友们检查整理已经装上行囊的坐骑。谁让自己几乎是刚会走路就开始接受马术训练呢了,虽然那时候骑得是木马。。。。
片刻后,战友们一个个酒足饭饱的回来,赖利给伊修带了很大一个鸡腿,以及三个拳头大小的面包,伊修回到房间在壁炉旁把它们全部塞进胃里再出来一看,所有人都已经准备完毕,上马匹等待出发了。
伊修也不耽搁飞身上马边调整自己的斗篷,鞭策马来到菲利克斯身边:“我们负责哪个方向?”
回答伊修的并不是菲利克斯的话语,而是他直接扔过来的一个卷轴:“这张地图上标有我们负责侦察的地段和方向,全部交给你了。”
“交给我了?。。。。你才是指挥官吧。”
“如果不是为了让你替我指挥,我干嘛费力从让埃里克叔叔把你要来。。。。”
说真的,伊修开始的时候还有点没听明白菲利克斯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当他随即看到对方射过来的眼神时候,他就一下子全明白了,看来这斥候小队队长的活是跑不了了,他无奈的摇头打开手中的卷轴,皱了皱眉仔细的看了一遍后,他收好卷轴,开口道:“全体注意,方向正西,全速前进,如果没有意外,我们能在溪镇过夜。出发。”
伊修话音一落,旁边的菲利克斯及时的抬手一挥,众骑纷纷策动马匹,向着远方绝尘而去。
溪镇是雪血城西方比较大的城镇,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它一直是个人流息壤的小镇,不管是从雪血城出发,还是赶往雪血城的人都愿意在这里休息一晚。不仅是因为这是个美丽恬静的镇子,更重要的是这里距雪血城的路程刚刚好是一天左右,在这休息一晚早晨出发当天晚上刚好可以到达雪血城。
是夜。急促的马蹄声打乱了小镇的宁静。这是一群外面裹着斗篷,浑身盔甲,马背上更是带着背囊和武器,他们斗篷左肩处还都带着一个数跟鹰羽和铁质狼头组成的别样徽章,鹰羽完全从肩头上露出来,这是斥候兵的独特徽章,狼鹰徽章。
十数人的马队齐齐奔跑起来是非常有气势的,尤其在骑士还都是全副武装的情况下。
马队疾驰过安静的街道,再穿过那座厚实的石桥,直直的就冲向了坐落于小镇边缘的军队驿站。
大陆上的军队驿站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分昼夜都有人在等待着往来的军人,所以当伊修一行狂冲进驿站院子的时候,几个人已经从房间里迎了出来,帮助诸军卸行李,牵马匹去往马厩。
“老板,我要热腾腾的大块肉,还有酒。很多的酒水。”赖利人还没完全下马,咆哮声却是先到了。
“奥!尊敬的客人,您的声音完全可以小一些,我的耳朵并不聋,肉满满的一大锅,绝对可以满足您,但是酒的话。。。。。。虽然我们并不是军人,但我们收到了明确的命令,战争期间不准为任何军人提供酒水。不然,我们和军方的合同就会被中止,我就会失去这个驿站的经营权,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