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气的关系她在外面裹了一件小皮衣,不过我看她那么突出背部的设计,进了会场肯定是立刻脱掉。
我则穿了另外一件相对来说保守的,但是长裙在腿部开叉到大腿,只要动作稍微大一点点的话,走光也不是不无可能。
出了酒店大门,“盛新”的车子早已恭候多时,而到了会场,宴会早已开始,三三两两的人手中端着一杯香槟或是一盘猫都不够吃的点心聚在一团聊着天,女人的内容无非是奢侈品,男人的内容无非就是生意生意!
会场是在瞿匡翰的一处公用住宅,用来做每次“盛新”的活动基地。然而这看似省钱的场地,每次都会根据宴会的不同风格而将内部的装修拆了重建,奢侈程度,可见一斑。
吴雨欣从在场服务人员的手中拿了两杯香槟,一杯放在了我的手里。“喝点香槟壮壮胆,你的冤家仇家正走过来,我现在要去寻找今天的猎物了。”
说完,她便溜走了,我甚至怀疑穿成那样她都敢走那么快,是不怕走光还是求之不得走光?
瞿匡翰正朝我走来,几个月不见,他一点都没有变,还是一如既往的西装革履,中规中矩到让人找不出一点瑕疵,黑色西装下的白衬衫将他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撑得恰到好处。
猛地将吴雨欣递给我的香槟一口饮尽,跳动的心还是狂乱不已。
再见到他的这一刻,我居然才发现,当初离开他,我是需要多大的勇气,而再见到他,我居然有要跟他天长地久的荒谬想法。
敲了敲脑袋,文楚,人家是有老婆的人,人家是为了老婆骗了你的人,不要忘了,你今天来的目的是公事!
“瞿总,好久不见。”优雅一笑,身边刚好走过服务员,我又换了两杯酒,一杯递给了他。
他平静的结果酒杯,淡然的说:“是啊,好久不见,楚楚!”
一声楚楚叫得我是六神无主,□□兮兮的岔开话题,可惜技术含量不高。
“这个会场很漂亮,‘盛新’——很有钱。”
瞿匡翰旁若无人的靠近,在我的耳边轻轻呵气,“我有钱,你不是很早就知道吗?不过你有钱,我却才刚知道不久。”
我正打算退开,音乐骤然而起,我细心一听,是肖邦的玛祖卡舞曲,之前在瞿匡翰家的时候,我有一次没事找事的放了一张碟,两个人的舞一个人闭着眼睛自娱自乐,忽然间他出现,还陪我舞完这一曲,当时我感觉小说的狗血情节就这么降临在我身上,愚蠢得将自己很柔情的送上,让他在跳完舞后,吃干抹净。
而此时,那场景像极了当日,瞿匡翰忽地搂住我的腰,伴随音乐的节拍,抒情诗式的音乐让人沉醉,方才的香槟后劲慢慢涌上脑勺。
瞿匡翰一只手拖着我的头,食指有意无意挑动我盘得精致的头发,“你是不是欠我好多解释,文总?”
“瞿总,你不觉得我们互不相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