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妙手回春
来人正是沈老爷子唯一的女儿沈晴,她远嫁羊城,早上接到通知说老爷子病危,今天就带着丈夫儿子赶过来了,与他们一同前来的还有一名戴着金丝眼镜的男子,看上去三十岁出头的样子,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
沈晴老公是羊城官员,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男子是刚刚从国外归来的华侨,他接到老婆电话时正在接见张旭,这位年轻医生毕业于哈佛大学医学院拥有博士学位。
沈晴老公关木松得知岳父病危,所以带着那名医生赶来希望能够博得一些好感,之前他在沈家并不受待见。
“这是二哥做的主,难道你还想有反对不成!”沈樵看到五妹在关键时刻出现终于放心了,不过嘴上还是颇为犀利。
沈晴佯装不知,愣了一下,才继续解释:“二哥,你别见怪,我是对事不对人,老爷子的事三嫂已经在电话里跟我说了,如今老爷子病重怎么能轻易让一个外人来给老爷子治病,而且你看他年纪轻轻,只怕大学都还没毕业。”
“这位是张旭,张博士,美国常青藤名校医学院毕业,我觉得还是让专业人士来比较好!”
沈晴将那名戴着金丝眼镜的年轻人介绍给众人,言语之中带着几分骄傲。
听到沈晴那么一说大多数人风向也转了,看张旭的眼神都带着一丝赞赏,人的名树的影,张旭确实有自豪的资本,而大家对秦易是知之甚少,如果不是有那封信,早就将他撵走了。
倒是秦易,脸上始终保持淡定的表情,哪怕听到沈晴介绍张旭依旧不为所动。博士?博士又如何?在他眼里,世俗届的医生根本无法与老疯子的医术相提并论,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秦易刚上山那会儿身体很虚弱,每天都有超强度的训练,小小年纪的他身体根本吃不消,但是老疯子晚上把他放在药桶里泡个半个小时,一身伤痛全都消除。
还有件事秦易印象很深,在他十岁的时候他有次山里练功,遇到两只山豹,那个时候的他还只是在练基本功,所以同时应付两只很苦难,他自己应付一只,被他收养长大的一匹狼对付另一只。
结果豹子被他们击溃,而那匹狼也奄奄一息,肠子都溜出来了,那是秦易小时候最喜欢的小伙伴,看到那匹狼不行了,他哭的眼泪哗啦,被突然出现的老疯子大骂没出息。
但是第二天那匹狼又活蹦乱跳的出现在秦易的床边,老疯子什么都没说,秦易却知道,肯定是老疯子救的。
一个即将失去的生命在老疯子的救助下,一夜之间就让它起死回生,这样的医术在世俗可能吗?
当然,老疯子绝对不是只会给动物看病,他又不是兽医。
“年轻人有想法,有冲劲,敢打敢拼是好事,但不要狂妄自大!”关木松瞥了秦易一眼说道:“你就在张博士身边打打下手,这样的机会不是谁都资格的!”
沈瑶想站出来说什么,却被秦易抢先了,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可是刚刚他听到沈从山老爷子呼吸愈发衰弱,如果再不及时救治的话,恐怕连今晚都撑不过去。
老疯子信任他才让他来,秦易也不想辜负老疯子对自己的信任,所以站出来了!
“我不管你是博士还是什么,老爷子危在旦夕不能再耽搁了,如果你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你就上,没有,就给我闪一边去!”秦易冷声说道。
谁也没料到看上去温温和和的秦易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不过沈瑶脸上却露出了淡淡的笑意,沈瑶对张旭没有好感也谈不上恶感,但他是关木松带来的,所以对他有些厌恶。
她对关木松这个姑父很是讨厌,因为对方每次看自己总是在她胸口和大腿根部那里瞟,恨不得将眼珠塞进去似的,让她感觉很恶心。
张旭从小就是外人眼中的天之骄子,从中学到大学一直都是别人追赶的对象,即使去了美国名校也一样是风云人物,现在被一个无名小辈当面呵斥自己,他那里咽得下这口气?
“百分之百?”张旭冷笑,“如果你有一点医学常识就不会说出这么幼稚的话来,就算是一个小小的感冒也没有哪个医生敢说百分之百马上治好!”
“你没有把握那说明你不行!连感冒都治不好还当什么医生?你学历不会是买来的吧。”秦易不是自大,而是因为他有足够的自信,他不敢说自己学到了老疯子所有医术,但八层还是有的,剩下的那两层也仅仅只是自己的功力还不够,假以时日,他的成就不会低于老疯子。
张旭脸色如猪肝一样,“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