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退出屋子,往走廊深处走去,很快遇到了楼梯,看来这大殿内部还有几层。叶萧端着手电走在前面,楼梯折了两道来到二楼。
迎面是条宽阔的长廊,装饰也甚为考究。地面铺的是黑色大理石,墙上挂着许多幅油画,不知道是名家的真迹,还是批量生产的假货。
走廊出乎意料的长,估计贯通整个宫殿二层了。推开右侧一扇房门,同样是没有窗户的办公室,只是内部装修更好。回到走廊里继续向前走,手电只能打到前方十米远处。
忽然,光线里隐隐出现一个人影。
叶萧放慢了脚步,孙子楚也捏紧拳头,四人仔细向前看去,但那影子总笼罩在灰尘中。
又往前走了几步,每个人的心都悬了起来,不敢大声出气。走廊中只剩轻微的脚步声,布满尘埃的空气也似乎凝固了。叶萧想到了那神秘女孩,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她,必然还会有第二个人吧?也许他们就隐居在这宫殿中,就像眼前这个人影——他(她)是男是女?有多大年纪?干嘛要在这里?刹那间许多问题涌出来,心中已准备好了“审讯方案”。
第二组数林君如胆子最小,她禁不住缩在孙子楚身后,只敢透过他的肩膀往前看。孙子楚则想起古代宫殿的种种灵异传闻,据说故宫半夜里常有慈禧太后的鬼魂出没,拿起板子打妃子和宫女的手心…………
电光里的影子越来越近,就站在走廊的尽头,距离已不到五米,叶萧都看清那人的轮廓了!
那个人身材颇为魁梧,身高起码有190公分。两腿分开站在那里,手电光晕打在身上的气势,竟像敦煌壁画里的天王像。
他还戴着一顶很奇怪的帽子,叶萧把手电对准他的头,居然发出金属的光泽,原来是顶钢盔!
想必是军人或武装警卫,叶萧随即提高了警惕,会不会把他们当作入侵者呢?
又走近一步,才发现那钢盔的样式很怪。盔顶竖着个尖尖的东西,盔的两侧拖着锁子甲,保护脸颊和下巴,盔正中还有一块护鼻。
那个人的脸隐藏在黑暗中。
不,那根本就不是钢盔,而是古代武士的头盔!
再看那人穿的一身衣服,也都发出黑色金属反光。胸口有两片护心镜,后面衬着山字形的铁甲。肩膀有两个虎头家伙,下面咬着铁甲保护上臂,下臂则有铁制的护腕和护手。腹部围着绿色战袍,一根腰带紧紧系着,连接下半身的战裙,布满了鱼鳞甲片,就连护腿板和鞋子也是铁的。腰间挂着一把宝剑不,身后背一张铁胎大弓,箭壶里插着二十支羽翎箭。
在南明宫殿的深处,黑暗走廊的尽头,他全身披挂重重甲胄,似从君王的坟墓中走来,从地狱的战场上归来。
而来自遥远人间的四个人,早已在他面前目瞪口呆,等待他举起杀人无数的利剑。
终于,盔甲里的男人睁开眼睛,放射出两道噬人的目光……
下午,一点四十分。
再回到旅行团的第一探险小组。
童建国握着一把手枪。
枪口对准那条大狼狗,枪膛里躺着二十发子弹,保险已被拉开。
旁边的钱莫争睁大眼睛,这是把大口径军用手枪,射击火力异常凶猛,可近距离穿透防弹衣。
若不走运被它射中脑袋,半个人头都会被轰掉,何况是一条狼狗!
在这栋未完工的建筑四楼,两个人与一条狗对峙着,人的手里有枪弹,狗的嘴里有利齿。
但牙齿毕竟拼不过子弹。
狼狗似乎也明白这个道理,并没有立即冲上去。它压低了上半身,把尾巴夹在股间,喉咙里发出含混的呼声,嘴巴不时往上翻起,露出里面锋利的牙齿。
钱莫争嘴唇哆嗦着问:“它怎么不害怕呢?”
“别说话!让我集中注意力,它随时都会扑上来!”
就趁着童建国说话的瞬间,狼狗竟突然一跃而起——唯一的空子被它钻到,眼看就要扑到他们身上了。
两人的瞳孔立时放大,钱莫争想要大喊“开枪啊!”但大脑掌管语言的神经,还来不及给嘴巴传递指示。
砰!
枪声响起。
钱莫争只感觉眼前闪过一道光火,同时闻到一股火药的气味。随即他闭上眼睛,不忍心看那幕悲惨的景象。
枪声,致使的枪声,继续在空旷的街道和毛坯的楼房里回荡。
当他重新睁开眼睛时,那条狼狗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童建国则站在原地,他手上的枪也不见了。
“狼狗呢?”
“我刚才并没有向它开枪,只是朝天鸣枪示警而已。”童建国嘴角微微一撇,“枪响后狼狗马上缩了回去,转身跑下了楼。”
钱莫争以往见过不少大场面,这次却真被吓倒了:“混蛋!我还以为它的脑袋被子弹打烂了呢。”
“刚才它之所以冲上来,是因为它不确定我手里的枪到底是真家伙还是仿真枪。但它终究只是一条狼狗,任何动物都惧怕火器。只要枪声一响——哪怕再厉害的野兽,也会因天生的恐惧而逃跑。”
“算你有种!手枪呢?”
童建国从裤兜里把枪摸出来说:“放在这里好像不太安全。”
“你这是什么意思?还想防我一手?”
“别乱想了。”
他将裤脚管撩起来,再把手枪放到小腿外侧,从包里拿出胶带绑上,这样就牢牢固定住了。当他把裤管放下来,只看到隐隐有块突起,但又有谁会注意别人的裤脚管呢?
钱莫争还是忍不住好奇心:“这把枪是从哪里来的?”
“上午,那个山洞里的军火库。”
“果然是那里!”他已经猜到三分了,捏着拳头问,“你居然偷了一把手枪出来?”
“干吗用‘偷’这个字?我们在这里吃的每一顿食物,不都是‘偷’来的吗?”童建国靠在阳台栏杆上,叹了一口气,“哎,你知道这个地方有多危险吗?那条狼狗只是许多危险中的一个,你没有看到屠男和导游小方是怎么死的吗?我们旅行团还有十几个人,其中有一半是女人,难道凭你的赤手空拳,就能保护自己和她们吗?”
“所以,你就偷偷地拿了一把枪?”
“是,上午在山洞军火库里,有个箱子里全是手枪,弹匣里还装满了子弹。我特地挑了这把枪,还有几个弹匣的子弹,趁你们不注意藏在了身上。”
钱莫争低头想了好一会儿:“你说的对,我们那么多人是需要一把枪,比如刚才就派上了用场。”
“谢谢,我不知道在你们的印象中,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也许我有许多种做法,让你们都难以理解,但我会给你们看到最好的结果。”
“不过,枪毕竟不是个好东西,旅行团里大多数人,都会对这把枪感到恐惧,何况还有个十五岁的孩子。万一让某些心术不正,或容易冲动的人拿到了,说不定就弄巧成拙,变成我们最大的祸害了。”
“所以请你为我保密,不要把这把手枪的存在告诉旅行团里任何一个人——包括叶萧!”
钱莫争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头说:“好吧,我保证不说出去。你也要好好保管这把枪,千万别把它弄丢了,更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当然。”
“还不知道杨谋他们三个人怎么样了?我们快点下去找他们吧。”
“等一等!”
童建国一把拉住了他,随后将头探出阳台,查看下面的形势。果然,在街道对面的转角处,那条狼狗正赫然趴着呢。
“啊,它居然还没走!”
钱莫争也发现了那条狼狗,刚才鸣枪示警并未伤到它,但令它更加机警小心了。它悄悄躲藏在对面,只等他们两个人下楼,便会从背后突然袭击!
“它真比人还聪明。”
他们退到屋里,童建国点起一根香烟。在这废墟似的毛坯房中,烟头的火焰不断闪烁,很快被他吸完了。
“你用过枪吧?”
钱莫争蹦出一句话,眼睛隐藏在昏暗中。
“是。”童建国并不隐瞒,轻轻吐出一口烟雾,“还杀过人。”
这句话让彼此沉默了许久,烟头的火光照着他的双眼,宛如黑夜山洞里狼的目光。钱莫争退到了更远处,他不想追问别人的过去,或许旅行团每个人心里都藏着秘密。
“枪不是个好东西。”
“当然,其实我很讨厌枪。”
“你也讨厌杀人?”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扣着扳机的手指僵硬了。子弹穿过一片树林,击中对面那人的胸膛,距离不会超过二十米。我看着他的血从胸口涌出来,就像流到我的身体里,眼前和脑子里血红血红的,以后连着一个月都做噩梦。”
童建国加快了吸烟的速度,仿佛这里已变作多年前的战场,硝烟弥漫向钱莫争的双眼。
“你杀过许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