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何碧瑶站起身来,朝着年轻人摆手打招呼。
年轻人文质彬彬,身材瘦削高挑,一双细长的眼睛总象是在笑,他礼貌地冲南宫仕点头致意,“我叫郎秀。”
“你好,我是八路军战士,南宫仕。”
“噢……村里开展的减租减息,是你们?”
“对。”
何碧瑶骄傲地说:“南宫,表哥是省城里的大学生。”
郎秀笑着摇头,“别提了,暑假前,同学们组织秘密学联,准备投身抗日救亡,结果被鬼子察觉,差点给抓住,逃到家里来,东躲西藏,如丧家之犬……”
南宫仕心里一阵高兴,“你也在参加抗日?”
“国破如此,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我们这些青年学生,谁不是一腔热血,恨不得食倭之肉,寝倭之皮?可惜啊,大家报国无门,有个同学,不远千里投笔从戎,想参加二十九军,杀敌抗日,可半路上便被逃跑的散兵捉住,差点丢了性命……”
“表哥,你参加八路军吧。”
郎秀两眼烁烁,看着南宫仕,满眼期待之色。
南宫仕爽快地说:“郎秀,你若是愿意在老家参加抗日,我们欢迎你。
郎秀上前抓住南宫仕的手,兴奋地摇了摇,“太好了,我终于可以正式参加抗日队伍了。”
“嗯……郎秀,这样,你文化高,能说会写,适合做搞宣传,就先跟着我们,搞民运工作。”
“行,什么都行。”郎秀情绪高涨,一副踌躇满志状。
何碧瑶也高兴,“南宫,表哥诗词歌赋,样样精通,他有文才,你有武功,你们一文一武,肯定能珠联璧合。”
郎秀坐在草坡上,他向南宫仕讲了一件事。
“前两天,我在千户镇外面,看见一个被杀死的汉奸,血流满地,脑袋都给割掉了,南宫队长,是你们干的吧?”
“没有啊,”南宫仕有些奇怪,“什么汉奸?”
郎秀摇摇头,“我也只是偶然遇到的,听人说,那人是据点里宋富贵手下的短枪队,被人一刀劈掉了脑袋,奇怪的是,那汉奸的脸上,被刺了五个血窟窿,五片血痂,凝在脸上,就如同一朵鲜红的五瓣梅花,既可怕又诡异。”
“不是我们干的。”
南宫仕心下奇怪,杀人也就罢了,为什么在脸上刺出血窟窿?
郎秀说:“更奇怪的事,还在后面,我听附近村里的老百姓说,最近这些日子,已经有好几个人,莫明其妙地被杀死了……”
“都刺出……五瓣梅花吗?”何碧瑶睁着大眼睛,露出惧色。
“嗯,是的。”
“天啊。”何碧瑶双手拢在胸前,采来的那束野花,都扔在了地上。
南宫仕问:“死的都是什么人?”
“听说,有城关镇的维持会长,有两个单独外出的治安军士兵,还有一个外地来的客商……这年月,死个把人自然不奇怪,可是,这些被杀死的人,有的在脸上,有的在脖子上,全给刺了五个血窟窿,鲜出涌出,凝成五瓣梅花之状……”
南宫仕摇头,“我们八路军游击队,向来只杀罪大恶极的鬼子汉奸,从来不滥杀人,更不会留什么血梅花……”
血梅花!
何碧瑶脸色有些发白,下意识地向南宫仕身旁靠了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