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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宛南自打记事以来,就是在孤儿院里生活。
大概是因为性格太冷的原因,没有朋友的同时,还引来那些好事的孩子欺负她。
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同他们打架。
于是,她成了孤儿院有名的坏孩子,脸上和身上经常挂着各种各样的伤。
长此以往下去,连孤儿院的阿姨也开始讨厌她了。
别的小朋友在一起玩游戏,唯独她一个人坐的远远的。而且就算阿姨看到她,也不会出声叫她过去。
此时此刻,她被云贺抱着,缺失二十多年的亲情,正在一点一点的填满,暖暖的,那种像一粒微尘漂浮在空中居无定所的感觉,一点点消失,心跟着也安定下来。
陪云贺吃完晚饭,云贺拿出一把精致的匕首来。
那把匕首的刀鞘上镶嵌着一颗鸽血红的宝石。在烛火的映衬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云贺又将刀锋抽出来给她看,道:“这把刀是你娘生前的遗物,现在爹将它送给你,以后防身用。你娘是草原女子性子豪放,爱的就是这些东西。”
云宛南迟疑片刻,从云贺手中接过那把匕首,拿在手中欣赏,云贺说这匕首是南氏留下来的。
云宛南今年十六岁,就连云宛南的大哥也二十岁了。这样算下来这把匕首也有二十个年头了。
可是这把匕首被保养得很好,看样子少不了云贺平时没事的时候,总喜欢拿出来擦拭的功劳。
云贺握着她的手,郑重道:“以后好好保管,爹就将它送给你了。”
云宛南知道,这把匕首与云贺来说很重要。
她推脱:“爹,匕首还是你留着吧。”
云贺叹了口气:“爹就是想偷懒了,以后擦拭的事就交给你了。”